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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网络诈骗方式有哪些

2022-09-09 13:57:52

  行为人有网络诈骗行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诈骗罪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网络诈骗怎么判罪的问题,下面哈尔滨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新型网络诈骗方式有哪些?

  1、以虚假网购信息诱人汇款。在当地重点网上社区发布网购信息,吸引网民到该网站。在取得网民信任后,要求网民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或转账,等网民发现上当后,将此前公布的联系电话变成空号或公用电话,而网民通过QQ、UC等即时通讯工具与其进行联系时,却发觉自己被列入黑名单。

  2、以便宜货为诱饵实施诈骗。在淘宝等大型网上交易平台开设网店,并放置特别便宜的商品,利用网民喜欢买便宜货的心理,将网民在大型交易平台的电子交易渠道转移到其设计的虚假网站进行电子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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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网上购物金卡”的骗局。不法分子通过在路上遗弃“网上购物金卡”的方式诱使贪图便宜的人上当。“网上购物金卡”写明查询方式,如果拾到者照该方式网上查询,往往显示有大量余额,但这些钱只可以到该网站购物,但这其实是不法分子设下的一个“高级陷阱”,接下来通过一系列连环套骗局,骗取事主钱财。

  4、利用QQ实施诈骗。行骗者在网上利用QQ寻找作案目标,向作案目标低价兜售有纪念和收藏价值的贵重物品,并承诺先交订金,余款货到交款。爱好收藏的人往往经不住“低价”、“纪念和收藏价值”的诱惑,贪图便宜,甘愿冒险,试着订一套或二套,当把订金汇入对方账户时,对方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5、克隆著名网站实施诈骗。将网页做得和著名网站几乎一样,但网址往往与著名网站只有一个字母之差,让人分辨不出真伪,使人不知不觉受骗上当。

  6、拟制虚假中奖消息。犯罪分子冒充国内知名的游戏、购物、娱乐等大型网站或经营单位,向网站用户发送虚假中奖信息,谎称当事人中了大奖,并提供一个和该网站网址非常相似的网址链接,要求当事人上网确认。一旦用户点击该链接,就会登录到诈骗者制作的假网站,按提示进行操作,就会显示当事人确实中奖了,并要求当事人打网站上留的“客服电话”,咨询领奖事宜。打通电话后,骗子就会冒充网站工作人员,以奖品邮寄费、奖金个人所得税、账户保险费等要求当事人向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而后便消声匿迹。

  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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