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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黑恶犯罪

2020-12-10 16:23:28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存在黑恶势力,黑恶势力对社会公共秩序的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而黑恶势力也是造成刑事犯罪的主要因素之一,那么哪些行为属于黑恶犯罪?下面由哈尔滨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什么行为属于黑恶犯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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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安如何认定黑社会行为


  1、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解释》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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