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海华永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官网!

0451-82695507

哈尔滨刑事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资讯 > 企业新闻

在监狱服刑有哪些权利

2022-06-18 11:08:37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那么在监狱服刑有什么权利呢?接下来就跟哈尔滨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在监狱服刑有什么权利?

  我国《监狱法》明文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


哈尔滨律师


  法律依据《监狱法》

  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第二十一条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第二十三条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

  哪些情况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一、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给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权造成危害的犯罪行为。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剥夺政治权利。

  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是指严重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威望、制造社会混乱和社会恐慌、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生产、科研秩序和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动等严重犯罪,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必须依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执行。

  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泄露国家机密、司法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犯罪,可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


最近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