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什么是合同保全?很多人应该不清楚,通俗来讲,就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影响,保全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合同法》第对此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那么合同保全措施包含哪些?接下来黑龙江民事诉讼律师给大家整理如下,欢迎咨询。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应当收取债务,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只要具备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即可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对第三人、债务人和债权人本人都会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黑龙江民事诉讼律师相关律师。
实践中,很多人将合同保全和财产保全弄混淆。因此,黑龙江民事诉讼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强制措施。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黑龙江民事诉讼律师相关律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大公司收购其它公司已经成为行为现象,这也是现代公司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使公司得到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么,收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今天,民事诉讼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目标公司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严密谨慎的分析过程,是公司实施并购决策的首要问题。如果对并购的目标公司选择和自身能力评估不当或失误,就会给公司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在我国公司并购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公司忽略这一环节的隐性的风险而给自身的正常发展带来麻烦和困境的情况。以上就是黑龙江民事诉讼律师关于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可以更改的介绍。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下列被侵权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标识;4、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5、给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以上知识就是黑龙江民事诉讼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证明对方侵犯了商标权的,需要有相关侵权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侵权的行为,如对方生产的假冒商标权的产品、未经许可使用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联系黑龙江民事诉讼律师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