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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著名房产律师事务所

2022-02-07
佳木斯著名房产律师事务所

交警扣车与放车: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规定,依法扣留肇事车辆;扣留肇事车辆法定事由收集证据所收集证据主要表现形式《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由交警部门委托车辆技术检验机构法定期限内作出《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交警部门收《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之日起二日内有义务《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随无其扣车事由交警部门根据《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及扣押物品规定发还肇事车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佳木斯房产律师相关律师。

佳木斯著名房产律师事务所

对于什么是合同保全?很多人应该不清楚,通俗来讲,就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影响,保全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合同法》第对此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那么合同保全措施包含哪些?接下来房产律师事务所给大家整理如下,欢迎咨询。当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行为,根据《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释二》的有关条文,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3、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佳木斯房产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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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观zhuanli是zhuanli的类型之一,侵犯zhuanli权人外观zhuanli权的,要承担zhuanli侵权的责任,那么外观侵权怎样进行赔偿的?下面由佳木斯房产律师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外观zhuanli侵权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而销售额度是认定利益的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zhuanli法》第六十五条,侵犯zhuanli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zhuanli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zhuanli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zhuanli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佳木斯著名房产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在公司里面上班的时候,一般情况都是直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有的情况是和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那么这个劳务合同是不是需要像劳动合同一样交社保?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佳木斯房产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一、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二、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这个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完全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这个劳务合同并不是和公司中有劳动关系,所以说一般情况公司不会给员工进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是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公司就必须缴社会保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佳木斯房产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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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佳木斯房产律师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合同保全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债的保全,它“系债权人基于债主效力对于债务人以外之人所及之一种法律的效力,故称为债之对外效力”。人们知道,债作为一种可期待的信用,只有具备可靠的保障时才能得以实现。而合同保全制度是指合同债权人在合同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或者说应当增加而未增加,因此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法律赋予债权人用以保证其债权实现的措施。具体而言,中国《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确立了由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组成的合同保全制度,使代位权、撤销权成为债权人的-项重要的实体权利,填补了立法上的一项空白。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佳木斯房产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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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是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履行法人职权的,而公司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有董事长、执行董事等的职务,那么执行董事必须是法人吗?下面由房产律师事务所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执行董事,可以是其他的股东或者是员工担任,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兼任执行董事。其次,对于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需要在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中注明。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因此,如果公司设立执行董事,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由该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上就是佳木斯房产律师关于执行董事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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