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债权人的债权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保全债权。那么,合同债权怎么保全?下面,鸡西民事律师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鸡西民事律师相关律师。

想要创办企业,首先我们得了解相关规章制度。那么针对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这一点来说,其企业法人登记的程序是什么?如果您也有相关疑问,以下由鸡西民事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企业法人登记的程序:受理:申请人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文件,登记机构审核认为登记注册材料齐备,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是否符合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以上就是鸡西民事律师关于企业法人登记的程序的介绍。

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因为会有很多的纠纷的产生,因此购房人在买房的时候特别担心,而且据了解的信息,他们最怕的就是买卖会不会改变租赁的情况。那么这个的具体的情况是什么呢?民事律师哪个好为大家总结了一下的知识点,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惑。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并且租赁期限届满的时候,承租人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的合同继续有效,并且租赁期限成为不定期。当租赁期限届满的时候,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鸡西民事律师相关律师。

对于企业增资之后,在注册资本的计算上就要进行相关的改变。那么,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这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一点,下面鸡西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法增资的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以上就是鸡西民事律师关于增资后注册资本的介绍。

知识产权法是确定一个作品的归属权以及对该权利作出相应保护规定的法律总称,那么,知识产权法的范围有哪些呢?鸡西民事律师整理了如下文章。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法律替换。《民法典》(2020.1.1生效)第123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以上就是鸡西民事律师关于知识产权法的范围的介绍。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是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履行法人职权的,而公司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有董事长、执行董事等的职务,那么执行董事必须是法人吗?下面由民事律师哪个好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执行董事,可以是其他的股东或者是员工担任,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兼任执行董事。其次,对于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需要在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中注明。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因此,如果公司设立执行董事,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由该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上就是鸡西民事律师关于执行董事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