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什么是合同保全?很多人应该不清楚,通俗来讲,就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影响,保全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合同法》第对此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那么合同保全措施包含哪些?接下来房地产律师事务所给大家整理如下,欢迎咨询。当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行为,根据《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释二》的有关条文,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3、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黑龙江房地产律师相关律师。
黑龙江房地产律师介绍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以上就是黑龙江房地产律师的讲解。
诉讼保全在提出时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那么,提供担保是不是需要当事人亲自提供呢?那么诉讼保全担保费用到底需要多少呢?或许还有很多人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接下来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诉讼保全申请方式: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黑龙江房地产律师相关律师。
很多人都知道知识产权是企业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增资降低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解决了企业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市场对注册资本金的限制问题,对企业是一件十分利好的事情。那么,知识产权增资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黑龙江房地产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增资的知识产权范围:1、著作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范围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在实践中使用软件著作权进行知识产权评估后进行投资入股的案例较多,因为软件著作权属于一种技术型的知识产权。2、商标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范围包括:以正式注册的、生产经营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各种文字、图形标记以及以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名称作为的标记等。3、zhuanli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zhuanli法》规定,zhuanli权的范围包括:发明zhuanli、实用新型zhuanli、外观设计zhuanli等。以上就是黑龙江房地产律师关于知识产权增资的介绍。
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因为会有很多的纠纷的产生,因此购房人在买房的时候特别担心,而且据了解的信息,他们最怕的就是买卖会不会改变租赁的情况。那么这个的具体的情况是什么呢?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总结了一下的知识点,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惑。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并且租赁期限届满的时候,承租人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的合同继续有效,并且租赁期限成为不定期。当租赁期限届满的时候,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黑龙江房地产律师相关律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其程序与费用是怎样的,下面就请跟着黑龙江房地产律师小编一起来了解。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员工和企业会产生劳动纠纷,并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劳动仲裁律师费是多少,费用如下,1、聘请律师的诉讼费是根据要委托人的诉讼管辖地点、委托人的案件证据是否充足及复杂程度工作任务量的多少再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机构规定的案件的委托收费来评估律师费的。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黑龙江房地产律师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