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zhuanli法》的规定,我国的zhuanli可以分为发明zhuanli、实用新型zhuanli和外观设计zhuanli三类,zhuanli需要注册才受法律保护的,侵犯注册zhuanli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外观设计zhuanli是经常被侵犯的zhuanli。侵犯外观设计zhuanli的认定,一般是通过两个步骤进行的,巴彦房地产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1.确定外观设计zhuanli权的保护范围。根据《zhuanli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zhuanli产品为准。2.确定外观设计zhuanli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zhuanli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zhuanli侵权不成立。而对于侵犯外观zhuanli的处罚,可以依据《zhuanli法》的规定进行,不构成犯罪的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被侵权人可以请求民事赔偿。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劳动仲裁虽然不是民事诉讼,但是其审理是参照民事诉讼。因此,劳动仲裁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那么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下面巴彦房地产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从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下列事实在仲裁中可作为证据: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2.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3.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源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办案人员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仲裁机构所作的陈述;6.鉴定意见,是指鉴定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意见。以上就是巴彦房地产律师的介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巴彦房地产律师相关律师。
实践中,很多人将合同保全和财产保全弄混淆。因此,巴彦房地产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强制措施。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巴彦房地产律师相关律师。
在实践中,判定外观设计zhuanli侵权一般采取以下三步:1、确定外观设计zhuanli权的保护范围。根据《zhuanli法》第59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zhuanli产品为准。2、确定外观设计zhuanli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zhuanli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相同,也不类似,从而认定zhuanli侵权不成立。3、将外观设计zhuanli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zhuanli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以上知识就是房地产律师哪个好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外观zhuanli侵权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而销售额度是认定利益的依据之一。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联系我们进行咨询,房地产律师哪个好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对于企业增资之后,在注册资本的计算上就要进行相关的改变。那么,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这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一点,下面巴彦房地产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法增资的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以上就是巴彦房地产律师关于增资后注册资本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