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是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履行法人职权的,而公司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有董事长、执行董事等的职务,那么执行董事必须是法人吗?下面由民事律师事务所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执行董事,可以是其他的股东或者是员工担任,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兼任执行董事。其次,对于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需要在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中注明。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因此,如果公司设立执行董事,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由该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上就是双鸭山民事律师关于执行董事的介绍。
双鸭山民事律师说说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申请诉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错误,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话,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为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在肇事司机是车主、或者肇事司机属于职务行为或者有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一般车主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但是,如果肇事司机不是车主、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也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不负民事赔偿责任的。而事故车辆属于车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车辆,给车主造成损失的申请人需要赔偿。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需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到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保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双鸭山民事律师相关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买卖二手房的时候,要注意房屋所有权是否清晰,以免造成购房者无法进行房屋产权的登记,那么二手房产权调查流程是如何的?下面由双鸭山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产权调查更多的而言是相对于二手房交易中的买方而言,现行的法律作为不动产的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就房屋登记而言产权调查要从3个方面而言,一看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是看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这是卖方取得房屋的原始依据,最好而言是房屋买卖合同、付款人、产权登记人一一对应),三是和出卖人到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去打印房屋信息摘要,持出卖人到身份证就可以到查询机上查询)。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房屋信息摘要上面的全部产权人,另外房屋信息摘要上面还能显示该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产权办理状况的信息,这些信息与二手房交易紧密相关。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一定要对二手房的产权进行调查,产权调查的方法有看不动产权证书、看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和到动产交易登记中查询三种。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民事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想要创办企业,首先我们得了解相关规章制度。那么针对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这一点来说,其企业法人登记的程序是什么?如果您也有相关疑问,以下由双鸭山民事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企业法人登记的程序:受理:申请人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文件,登记机构审核认为登记注册材料齐备,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是否符合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以上就是双鸭山民事律师关于企业法人登记的程序的介绍。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不少农村宅基地都成了政府的征用土地。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此时也成为了大家所关心的问题。下面就随双鸭山民事律师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吧!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的内容,在线咨询我们,双鸭山民事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