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鸡西辩护律师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合同保全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债的保全,它“系债权人基于债主效力对于债务人以外之人所及之一种法律的效力,故称为债之对外效力”。人们知道,债作为一种可期待的信用,只有具备可靠的保障时才能得以实现。而合同保全制度是指合同债权人在合同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或者说应当增加而未增加,因此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法律赋予债权人用以保证其债权实现的措施。具体而言,中国《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确立了由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组成的合同保全制度,使代位权、撤销权成为债权人的-项重要的实体权利,填补了立法上的一项空白。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鸡西辩护律师相关律师。
对于企业增资之后,在注册资本的计算上就要进行相关的改变。那么,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这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一点,下面鸡西辩护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法增资的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以上就是鸡西辩护律师关于增资后注册资本的介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观zhuanli是zhuanli的类型之一,侵犯zhuanli权人外观zhuanli权的,要承担zhuanli侵权的责任,那么外观侵权怎样进行赔偿的?下面由鸡西辩护律师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外观zhuanli侵权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而销售额度是认定利益的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zhuanli法》第六十五条,侵犯zhuanli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zhuanli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zhuanli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zhuanli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债权人有了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项权利,就可以用来保全债务人的总财产,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达到实现其合同债权的目的。中国《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虽然规定的内容比较简略,但填补了中国民事立法的空白,意义重大。中国《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第七十三条(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项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鸡西辩护律师相关律师。
依照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是非独立核算的。如果营业执照上没有注明的,那么可以不写注册资本。对于注册分公司来说,分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鸡西辩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分公司注册资本的资料,供大家参考。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需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那么,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其运营费用从何而来呢?分公司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是由总公司划拨的。分公司也有银行帐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打入分公司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关费用。以上就是鸡西辩护律师关于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可以更改的介绍。
鸡西辩护律师介绍查封、扣押期限的规定。查封: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冻结:为防止违法行为人转移资金、抽逃资金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限制其流动的一种强制措施。扣押: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的期限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鸡西辩护律师相关律师。